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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1日上午十时在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周汝祥先生、于国庆先生、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杨光亮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11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周汝祥先生、于国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钟华女士、杨光亮先生、葛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11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信息。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8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于国权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12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1978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85年至1999年历任江都农药厂财务科长、副厂长、厂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于国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339,264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南章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86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2年至1999年任江都农药厂财务科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4年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08年1月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2010年7月不再兼任财务负责人。 黄南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450,432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汝祥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11月生,高中学历。1971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74年至1999年历任江都农药厂班长、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周汝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0,288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于国庆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0月生,大专学历。1985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87年至1999年历任江都农药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于国庆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0,288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钟华女士,中国国籍,1962年5月生,博士学历。1987年至1991年任化工部感光材料技术开发中心工程师;1991年至1996年曾历任哈尔滨工程大学讲师、副教授;1998年至今任中化化工科技研究总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2009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钟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于2011年3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光亮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硕士学历。1987年至1992年任贵州农学院助教;1995年起至今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9 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光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于2011年3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葛军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0月生,博士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1986年至2002年任金陵职业大学教师;2002年至2011年5月历任金陵科技学院商学系系主任、商学院院长、教务处处长,2011年6月起任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院长。 葛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已于2010年1月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1日在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 二、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三江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3日。 六、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于国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黄南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周汝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钟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杨光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葛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周秀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吉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两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七、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至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2:00—5: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1月27日下午5: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九、其他事宜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514-86424918 ;传真:0514-86421039。 3、邮政编码:225218。 4、联系人:马长庆。 特此通知。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对上述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1日上午在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秀来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秀来先生、监事李秋荣先生、张春红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11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秀来先生、吉志扬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人数的1/2。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周秀来先生,中国国籍,1951年6月生,高中学历。1969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72年至1999年历任江都农药厂车间主任、劳资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1999年至2001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周秀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0,288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吉志扬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1月生,大专学历。1996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9年至2001年先后在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销售部任职;2001年起在本公司技术开发部工作。 吉志扬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687,680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其他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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