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6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届5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题于2012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传真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质押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将本公司及子公司新疆天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47.23万元股权做质押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补充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预计2013年与关联方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是28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同意票8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老厂区停产搬迁的议案》。 同意公司老厂区停产搬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11月28日在四川宜宾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同意票11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 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 11月9 日召开的第6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肖池权、唐益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2年公司与关联方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701.49万元,其中:预计与关联人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河电力)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80.9万元。 因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马边长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和电力)用电客户于2012年3月-2012年5月停产,导致长和电力有较多的余电,并全部销售给九河电力,致使年初预计与九河电力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足。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与九河电力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060.18万元,超过了预计金额。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公司补充预计2012年度与九河电力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145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2年公司与关联方九河电力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50万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河电力”):法定代表人,陈正荣;注册资本,2,766.29万元;注册地,宜宾市衣服街52号;主营业务,电力生产、开发、销售,中小型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设计等。 截止201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1,577.59万元,净资产5,704.15 万元,2012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8,313.73 万元,净利润109.75万元。 九河电力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第(二)款的规定,九河电力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原料、销售产品或提供、接受劳务的交易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原则,随行就市,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或劳务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2、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补充预计2012年度与九和电力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调整确因客观因素所致,交易遵循了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宏源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天原集团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关联董事已对审议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宏源证券对天原集团补充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老厂区停产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宜宾城市发展规划已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老厂区及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宜宾天亿特种树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亿公司)的土地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之中。 公司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5届35次年度董事会和2012年5月15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原集团老厂区和天亿公司搬迁的议案》,同意天原集团老厂区及天亿公司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搬迁。 天亿公司正在进行固定资产的拆除工作,预计将于2012年12月14日按约定交付净地。 一、天原集团老厂区基本情况 天原集团公司老厂区是天原集团本部和集团总部所在地,经过近七十年的发展,占地面积约1000亩左右。涉及需要进行装置拆除、搬迁的生产企业有以下三个: 天原集团本部公司(母公司)、宜宾天原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种水泥”)、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原包装”)。 二、搬迁的总体原则 天原集团总部将搬迁到宜宾临港新区,修建新的办公实施。天原集团将结合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目标任务的要求,实施新材料等项目,加快产业转型与结构调整步伐,实现天原集团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三、搬迁相关资产拟处置方案 天原集团老厂区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能力是通过多年改、扩建形成的,单套(台)生产线能力的匹配性较差,使用年限长,加上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技术标准等不断提高,同时受到循环经济、园区发展、投资强度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老厂区及下属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不具备整体异地搬迁建设条件和经济价值。按照资产利用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公司拟将其中部分有继续使用价值的设备搬迁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等化工生产企业,对其他的资产和设备,将在资产清理、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拍卖等形式进行合法、有效处置。 四、搬迁执行政策 宜宾市政府同意公司参照《宜宾市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实施办法》(宜府发(2003)79号)文件规定和政策执行。最终以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天原集团老厂区停产、搬迁计划 天原集团老厂区搬迁涉及的企业多、人员多、资产大,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于停产、搬迁进度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搬迁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12月1日前完成停产、搬迁报告的审批和决策工作。 2、装置停车时间:201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老厂区停车方案,待系统内原材料消耗完毕后系统停车。 3、搬迁审计与资产评估:2013年全面启动搬迁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 4、2014年12月全面完成资产处置和搬迁工作。 六、集团公司老厂区搬迁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1、天原集团老厂区通过合理搬迁,有助于促进企业战略转型升级及产业结构性调整。公司将利用搬迁契机,对公司产业布局和战略转型实施深度优化,并将加速催化在宜宾临港工业园区、宜宾部分县域工业园区等新项目建设。 2、基于对氯碱行业发展规律及走势的研判,搬迁有利于对现有资产进行整合,全面促进天原集团战略转型升级:即从基础氯碱化工向精细氯碱化工转变;从氯碱化工向磷化工等综合化工转变;从化工原料供应商向化工材料供应商转变;从化工产业向相关多元发展转变,大力发展生产服务、商贸等业务。 3、公司搬迁后将对资产结构进行优化,减轻重资产比重,同时产品结构和品种将做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4、天原集团老厂区停产搬迁,短期内对公司资产经营总量有较大的影响。但因近年氯碱行业低迷,因此从短期看对经营业绩基本无负面影响。 5、目前天原集团本部是公司融资担保重要载体,短期因资产经营总量下降,对公司的整体融资平台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不断培育新的融资担保主体,并将融资担保业务量进行持续调整优化。 6、天原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将搬迁到宜宾临港新区,修建新的办公实施。 7、天原集团老厂区搬迁补偿的金额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暂无法预测。以后年度,收到相关款项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处理,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从目前看,天原集团老厂区搬迁,对2012年度基本无影响,预计2013年天原集团母公司、特种水泥、天原包装将减少营业收入120000万元左右(以目前产品价格测算)。 综上所述,公司将按照并利用好宜宾市委、市政府有关搬迁政策,力争全面做好搬迁工作,减小搬迁损失,力求搬出竞争力、搬出效益。 因上述事项具有不确定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根据搬迁工作的相关进度,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 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1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11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下午15:00 至2012年1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2 年11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股权质押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老厂区停产搬迁的议案》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11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第6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程全、唐华、张梦 联系电话:0831-3608918 传真:0831-3607026 邮编: 644004 3、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6日上午9:30 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天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见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 电话:0831-3608918 传真:0831-3607026 邮编:644004 联系人:程全、唐华、张梦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 , “同意” 、 “反对” 、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 “同意” 、 “反对” 、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犁南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岗化工”)是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南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南能源”)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及天南能源分别出资2047.23万元,分别持有南岗化工5%的股权。为支持南岗化工的发展,原南岗化工的第一大股东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集团”,目前持有南岗化工39%的股权)为南岗化工在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人民路支行申请的7.95亿元项目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同时,永煤集团要求南岗化工其他股东将所持南岗化工股权做质押给永煤集团提供反担保。 为支持南岗化工的发展,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6届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股权质押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南能源分别持有的南岗化工2047.23万元股权做质押为永煤集团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永煤集团的基本情况 永城煤电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号为41148100002241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肆亿圆整。注册地址:永城市光明路中段。法定代表人:曹志安。经营范围:对煤炭、铁路、化工及矿业的投资与管理等;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单位:万元):
三、公司提供反担保标的基本情况 南岗化工成立于2006年3月6日,注册资本40944.51万元,注册号为654021030000177,法定代表人为王炎,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电石化工产品的生产、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聚氯乙烯、固碱以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投资,供水(除生活用水),边境小额贸易。主要财务数据见下表(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付南岗化工发展,确保其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6届5次董事会会议同意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南能源分别持有的南岗化工2047.23万元股权做质押为永煤集团提供反担保。 公司该等提供反担保事项目的是为了实现永煤集团为参股公司南岗化工在银行的项目贷款提供保证担保。该反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在新疆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该反担保相关事项和资料的核查,我们认为:为支持参股公司南岗化工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南能源分别以持有南岗化工5%的股权质押给永煤集团,为永煤集团为南岗化工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宏源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天原集团为参股公司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反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2012年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9118万元,实际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9021万元,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18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