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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2-05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0月25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年11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2012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1日15:00至2012年1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8,560,2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10,442,138股的45.940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5,132,9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10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427,3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35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8,550,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8,550,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8,550,6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88,527,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3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卜宏昭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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