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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2-06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分公司火灾事故及复牌的公告 2012-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2012年11月9日上午公司股票停牌。其具体情况为: 2012年11月8日下午1时许,公司下属长江分公司发生火灾。 经初步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是外来装运一甲基二氯氢硅烷的槽罐车溢出引起的,现场大火已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在副产品堆放区域,长江分公司主要产品有机硅单体生产相关的生产厂房、设备和存货未受到损失。 长江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存货均已办理财产保险,该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公司将及时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公司申请理赔。公司预估保险赔偿能覆盖本次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将短期影响长江分公司恢复生产的进程,不影响公司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 考虑本次火灾事故影响和近期生产经营境况,公司预计2012年净利润0-500万元。 本公司将就事故处理之进展另行作出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1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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