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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2-6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2-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9日(周一)上午1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1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 9:30 —11:30,13:00 —15:00。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3、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 4、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品种和期限 (4)发行方式 (5)发行对象 (6)募集资金用途 (7)上市场所 (8)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交易系统具体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9:30-11:30,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投票代码
(3)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4)表决意见
2、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东湖高新”A 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单项提案投票举例 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提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一个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提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3)对单项提案的子提案投票举例 如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二个提案的第一个子提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提案的第一个子提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投资者对本公司的第一个提案的第一个子提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其他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五、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038 联 系 人:李雪梅、周京艳 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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