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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7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增持 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完成的通知,其于2012年8月14日至11月9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共购入本公司1,800,989股股票,成交价格在12.70元至14.765元之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8月16日公布了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5个月内(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不少于180万股,并且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将从购买结束之日起锁定三年,所以锁定期间为2012年11月14日至2015年11月14日,公司将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所持公司股票进行管理和处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7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11月13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中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累计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份0.5%的股份。 中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交易所业务规定的有关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7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 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通知,中超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4,159,956股,占公司现有股份的2%, 并已完成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首次披露增持计划的时间 中超集团于2012年1月12日至1月13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943,640股股票,2012年1月14日首次对外发布了增持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2012年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于2012年8月14日至8月1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48,000股股票,公司2012年8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2012年8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增持目的及计划 中超集团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在首次增持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份2%的股份,且不低于公司总股份1%的股份。 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不少于18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11月9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802.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36%,其中,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802.1万股,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 截止到2012年11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42,180,9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8.36%,其中,中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1,680,956股,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六、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情况 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遵守增持承诺,未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增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后自愿锁定三年。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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