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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2-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5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000,000股,将于2012年11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1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决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决议》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鉴于拟投入项目的审计、立项、经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补充预案及其它相关事项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补充决议》、《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说明》、《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1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2012年3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2年5月7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2]590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133,900,000元已于2012年11月1日存入保荐人暨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指定账户,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合计127,052,500元,已于2012年11月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就本次发行事宜,2012年11月2日,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2)中磊验A字第00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截至2012年11月2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0元,募集资金计人民币133,900,000元(壹亿叁仟叁佰玖拾万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813,500元(玖佰捌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086,500元(壹亿贰仟肆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均为货币资金),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000,000元(壹仟叁佰万元整),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1,086,500元(壹亿壹仟壹佰零捌万陆仟伍佰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909,579元。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本次发行A股共计13,000,000股。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10.64元/股。后经2010年度、2011年度分红,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3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确定。 江西水泥和华泰联合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计,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为10.30元/股。 (三)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本次发行13,000,000股的股票数量及10.30元/股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33,900,000元,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机构审验费、股份登记费等)9,813,500元,募集资金净额124,086,500元。 (四)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的A股已于201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等情况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中国建材大厦17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39,902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经营范围:许可性经营项目: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性经营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承包境外建材、建筑和轻纺行业的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及工程;进出口业务。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文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发行人律师
(三)审计、验资机构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2年11月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86,500元,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财务风险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发行人的市场地位,提升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增强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也不会导致出现新的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13,000,000股,募集资金净额124,086,500元,总股本增加至408,909,579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次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注: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相应会计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相应会计期间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公司2011年度分红为每10股派发2.6元现金股利(含税),如考虑分红及除权(息)前后市盈率相一致等因素,公司发行前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1.249元,发行后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1.209元;公司2012年中期无分红情况。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相关财务资料 公司2009年、2010年、2011年财务报告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中磊审字[2010]第2033号”、“中磊审字[2011]第0229号”、“(2012)中磊(审A)字第01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1年1-9月财务数据摘自公司未经审计的2012年三季度报告。 本文中引用的财务数据,未经特别说明,均为按新会计准则口径编制并且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非经常损益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35%、25.91%、30.16%和27.80%,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74.65%、74.09%、69.84%和72.20%,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公司的资产结构、财务状况保持相对稳定,业务模式比较成熟。 (2)固定资产为公司主要资产 水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72%、56.14%和54.35%和55.32%,公司固定资产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的区域发展战略,通过整合区域水泥企业锦溪水泥、福清万年青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和不断投资新建、改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的水泥粉磨系统以及余热发电项目所致。上述项目的实施持续推动公司规模效益的发挥和技术装备的升级调整,公司生产工艺不断优化,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期末,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33%、78.76%、73.10%和74.94%,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67%、21.24%、26.90%和25.06%,公司负债结构比较稳定,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是公司积极利用供应商信用政策、银行票据和银行短期贷款等方式来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所致。公司作为江西区域内的水泥龙头企业,需要持续的产能提升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资本开支需求较为迫切,而公司目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以及短期负债比例较高的资本结构已不能满足持续增长的资本开支需要,迫切需要通过股权融资来完善资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司水泥生产线工程项目的改、扩建及余热发电项目的建设致使银行借款、经营性负债以及融资租赁长期应付款增加;(2)通过收购锦溪水泥、黄金埠万年青以及福清万年青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所致。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最近三年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银行信用额度,公司偿债风险较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江西水泥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公司相一致,财务结构较为合理。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近年来公司存货周转率与行业水平基本一致,呈逐年提升趋势,主要原因是:(1)存货管理水平提高,近年来部分子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存货的占用,提高了存货的周转效率;(2)公司抓住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市场机遇,不断加大重点工程及农村市场的拓展力度,销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日益成熟的销售网络以及促进水泥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使公司的水泥、熟料产品保持了良好的销售势头,提高了存货的周转速度。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水平且逐年提升,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有效的销售货款回笼政策,积极开发需求量大、信用良好、资金实力强的优质高端客户,严格控制应收账款规模。(2)严控赊销,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一方面加大力度执行先款后货从严控制赊销;另一方面,通过对重点客户加快催收力度,提高应收账款回收速度。 (二)盈利情况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010年及2011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原因是: ①2009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包括四万亿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随着江西省交通、水利、电力投资的加大,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水泥等基础材料的需求持续增加; ②公司作为江西省内最大的水泥生产企业之一,在省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目前公司拥有玉山、万年、瑞金、赣州、乐平五大熟料基地,全部位于江西省内,形成了赣东北、赣南两块核心利润市场的战略布局。凭借公司战略布局优势、“万年青”的品牌优势和质量优势,公司2008年以来先后中标省内多项重点工程; ③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省内市场的区域优势地位,公司进行了行业内的收购重组,对水泥市场进行了整合,销售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7月收购盈利能力较强的锦溪水泥50%股权,提升了公司的权益产能,公司在赣东北的市场占有率得到大幅提高。2010年1月通过收购福清万年青90%股权,扩大了在福建市场的销售,拓展了公司水泥的销售区域。 ④自2010年9月以来江西市场水泥价格出现上涨行情,2011年水泥价格维持稳定,产销量的增长以及水泥价格的上涨带动2011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2012年以来,受水泥价格下滑及上半年雨水偏多的影响,销售增速有所放缓。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基础设施的持续建设带动水泥需求的不断提升,公司作为区域市场的龙头企业,在品牌、价格、成本控制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公司各项盈利能力指标稳步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在江西区域市场的占有率不断提高,对区域市场水泥价格的控制能力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波动较大,近三年江西水泥保持了净资产收益率的持续提高,今年以来受水泥价格的影响,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滑。 3、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40,295.40万元、47,344.45万元、60,618.63万元和48,613.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06%、12.31%、10.73%和15.24%,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规模效应逐步显现,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年公司期间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有所提高,主要是由于公司并购商砼公司及加强营销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增长与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相比,趋势保持一致。近三年及一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117.33%、111.24%、108.66%和107.04%,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销售现金回收情况良好。整体上看,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销售规模扩大而增长。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值的原因是,为提高生产规模及发展循环经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增加了熟料生产线、水泥粉磨站及余热发电工程的投入,以及对寻乌万年青、赣州万年青、于都万年青、兴国万年青、黄金埠万年青、锦溪水泥、福清万年青、瑞金万年青及商砼公司的股权收购,并在原有生产线上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以实现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显示出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后劲。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为满足公司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的需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回笼情况,安排银行借贷规模。2009年和2010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正,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产能规模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也随之增长,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 根据报告期及目前的业务经营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利润增长比较健康,经营性现金流基本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及时偿还债务的需求,但若进行较大规模的收购或余热发电、混凝土搅拌站等项目建设,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量规模和短期债务承担能力则难以满足,需要通过募集资金予以解决。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入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所产生的影响 1、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更趋合理。 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和建设,公司的业务收入水平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均将得到显著增强。 2、对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后,公司的生产规模有所扩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巩固行业龙头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既可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又符合国家关于水泥行业的产业政策,为公司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扩大市场占有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将在增资完成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保荐意见 一、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得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并经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均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有关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1年6月27日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三、上市推荐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泰联合证券愿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13,000,000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2年11月15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2年11月15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11月15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尽职调查报告》; 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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