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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人人乐 股票代码:002336 公告编号:2012-038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9:30始。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心语家园裙楼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金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10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方式及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103,4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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