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1月14日上午10时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1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应参会的董事9名,实际参会的董事9名,出席人数达到法定要求。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表决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2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2年11月1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2年4月17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中审国际”)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国际来函通知:中审国际决定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该次合并是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更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相关规定,经第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第一家转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被财政部、证监会授予第一批H股企业审计资格,在2008——2012年度中注协“百家信息”排名中,中瑞岳华取得四年本土所第一、一年本土所第二的业绩,且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能够满足公司财务2012年审计工作要求,提议改聘中瑞岳华为公司 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012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就更换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辛勤工作和优良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5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30 。 3、股权登记日: 2012年11月23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5、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梨园工业区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更换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与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2 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梨园工业区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6、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梨园工业区拓邦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文朝晖 联系电话:0755-26957035 联系传真:0755-26957440 邮 编:518108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回执 截至2012年11月23日,我公司(个人)持有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