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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56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4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薛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薛建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薛建军先生简历

  薛建军先生:男,汉族, 1963年生,大学学历,1981年到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薛建军先生持有公司2,300,5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6%, 2011年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薛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建军先生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55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薛德龙先生为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选举薛德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冬梅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薛德龙先生、张冬梅女士、王中营先生、党增军先生、楚金桥先生组成,其中薛德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廖家河先生、李安民先生、楚金桥先生、王中营先生、姚守通先生组成,其中廖家河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楚金桥先生、廖家河先生、刘东平先生组成,其中楚金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李安民先生、廖家河先生、姚守通先生组成,其中李安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张冬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党增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东平先生、明成先生、汪庆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汪庆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秘书汪庆领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8298666 联系传真:0391-8298999

  电子邮箱:wangqingling@hnzynp.com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治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杜永生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刘向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证券事务代表刘向宁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8298666 联系传真:0391-8298999

  电子邮箱:liuxiangning@hnzynp.com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部长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薛德龙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2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河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1968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厂办副主任、主任、副厂长、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薛德龙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河南省中原华工激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孟州市九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薛德龙先生持有公司22,573,8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19%,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薛德龙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张冬梅女士:女,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1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1982年11月到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张冬梅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河南省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冬梅女士持有公司7,931,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冬梅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王中营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5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高级工程师,1989年9月到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参加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中营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河南省中原吉凯恩气缸套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中营先生持有公司1,072,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2011年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王中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党增军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9月生,大学学历,1988年到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工程办主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党增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党增军先生持有公司1,525,3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党增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5、刘东平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1月生,大学学历,1992年到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参加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公司技术中心主任、企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刘东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刘东平先生持有公司880,2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东平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姚守通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10月生,大专学历,1975年1月到河南省中原内燃机配件总厂参加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姚守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部长。截至公告日,姚守通先生持有公司687,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守通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7、李安民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11月生,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李安民先生自2009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久银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弘康人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安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8、廖家河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工程师。廖家河先生自2009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东湖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佳宇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家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9、楚金桥先生:男,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管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楚金桥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10、明成先生:男,汉族,1962年9月生,大专学历,1982年参加工作,经济师。先后在孟州市物价局、地税局工作。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明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明成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汪庆领先生:男,汉族,1966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焦作市群英机械厂工程师、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广场支行副行长。2007年4月进入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8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汪庆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汪庆领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庆领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刘治军先生: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工艺员,技术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刘治军先生持有公司10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治军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3、杜永生先生:男,汉族,1970年生,大专学历,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在公司财务部工作。

  杜永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之情形。

  杜永生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4、刘向宁先生:男,汉族,1980年8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2007年4月进入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刘向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向宁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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