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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案例 恒逸石化:持续回报投资者 2012-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杨懿
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中心 杨懿 恒逸石化(000703)是一家重组上市的公司。2011年6月,公司重组世纪光华登陆资本市场,上市一年来,恒逸石化始终持续回报投资者。2012年3月,公司推出2011年度分红方案:10送3转7派1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77亿元,分红率为30.05%,收益率10.6%,股息率为2.25%。2011年恒逸石化的现金分红金额是此前世纪光华十多年派现总额的155倍。在重组之前,世纪光华只在2007年3月分过一次红利——每10股派0.35元,共计派发现金373.1万元。 恒逸石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始终坚持要把公司做好做强,使公司的竞争力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最大限度地回报股东。现金分红是股东回报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一个必要形式。 为了保障回报投资者的实际执行,公司把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分派机制、决策流程等方面一一写进公司章程。章程明确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5%。 公司章程增强了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保证了分红的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同时,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也完备有序,独立董事的职责明确,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和途径,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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