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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5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12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10名,实参与董事 10 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2-056)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湖北宜化为其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太平洋热电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4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2.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2-057)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肥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公司为肥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肥业公司4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3. 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2-058) 表决结果:同意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肥业公司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肥业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二马路支行6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董事会意见,认为:本公司为肥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银行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肥业公司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5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热电")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湖北宜化为太平洋热电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太平洋热电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贷款4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 注册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注册资金:299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熊俊 经营范围:经营与管理电厂、销售电力、蒸汽及其它相关的副产品,制造、销售销售聚氯乙烯树脂、工程塑料制品及塑料合金、乙炔(电石气)、氯乙烯(乙烯基氯)、聚氯乙烯、盐酸、经营其它与电厂有关的业务;煤炭销售(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1月16日)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36.5%的股权,并受托管理其25%的股权,同时公司享有上述委托管理的太平洋热电20%股权的收益分配权,本公司实际拥有太平洋热电61.5%的控制权和56.5%的收益分配权。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太平洋热电的资产总额为207,821.63万元,负债147,759.16万元,所有者权益60,062.47万元;2011年太平洋热电实现营业收入205,550.66万元,净利润-1,641.62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太平洋热电4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1,010,5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93,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14%,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14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6%;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49,09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58%。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5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肥业公司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肥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地点:宜昌猇亭区桃子冲二组 注资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梅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化肥、化工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宜化肥业的资产总额为353,542.95万元,负债268,519.90万元,所有者权益85,023.05万元;2011年宜化肥业实现营业收入524,743.96万元,净利润23,214.96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肥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上述银行贷款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肥业公司4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1,014,5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97,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91%,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14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6%;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53,09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4%。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5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业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二马路支行6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肥业公司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为肥业公司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二马路支行6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此项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 注册地点:宜昌猇亭区桃子冲二组 注资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梅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化肥、化工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宜化肥业的资产总额为353,542.95万元,负债268,519.90万元,所有者权益85,023.05万元;2011年宜化肥业实现营业收入524,743.96万元,净利润23,214.96万元。 担保、抵押、诉讼情况:无对外担保、抵押、诉讼情况发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二马路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12个月。 4、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肥业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将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本公司对该银行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本公司为肥业公司6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是可行的,该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能够偿还所借贷款。上述担保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审批金额为人民币1,020,515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03,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05%,其中:对外实际担保金额(含公司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金额)为144,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6%;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59,095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48%。无逾期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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