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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57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2012-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告(编号为:2012-054),披露了本公司为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平顶山供水配套工程"10号口门供水工程管道采购第一标段"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叁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玖角玖分整(65,434,772.99元)。 近日,本公司收到与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正式签订的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平顶山供水配套工程10号口门供水工程管材采购第一标段《管道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SBD-PDSPT/CG-01)》,采购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叁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玖角玖分整(65,434,772.99元)。 一、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 方: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卖 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平顶山供水配套工程10号口门供水工程管材采购第一标段 3、合同金额:陆仟伍佰肆拾叁万肆仟柒佰柒拾贰元玖角玖分整(65,434,772.99元)。 4、供货日期:首批交货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具体按照经监理人批准的《管道供应计划表》或《管道供应计划调整表》中的数量交货。 5、供货地点:卖方负责按《管道供应计划表》或《管道供应计划调整表》中的时间和数量分批次将所需管道运至买方指定的项目安装现场,在卖方的指导下由管道安装承包人负责卸货。 6、付款条件及方式: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函后21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15%作为预付款,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开始扣回预付款,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90%应全部扣清预付款;进度款经监理人和买方、土建承包人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工地交接验收单后,由监理人出具支付证书21天内,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80%;管道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至到货合同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终止)满后退还质保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 联系人:张伟伟 主要职责:本项目建设法人为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受建设项目法人委托,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工期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建设管理工作。 2、该项目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南水北调基金等,资金已落实到位;业主方为平顶山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履约能力有保障。 3、2010年度、2011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4、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8.96%,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2年、201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项目的收益; 2、如公司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者未能按时交货履约将影响该合同的正常履行和收益。 五、备查文件 《管道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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