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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将按季调整 2012-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晓波
为提高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准确性,日前,证监会对2001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进行修订,并发布新的《指引》。新《指引》明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按季进行调整,同时改变了原来以营业收入为单一分类依据的情况,增加营业利润作为行业分类的辅助分类依据。 新《指引》改变了原有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一致的局面,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门类、大类目录进行分类。鉴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具有贴近上市公司的优势,新《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协会具体负责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 为增强行业分类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新《指引》明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按季进行调整。行业分类包括初次分类和定期调整。初次分类是对新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定期调整是对已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的重新确认或变更。协会每个季度将行业分类结果报送证监会,由证监会同意对外公布分类结果。 新《指引》公布后,相关单位将对已上市公司分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校正,该项工作将和2012年四季度的行业分类工作统筹进行。(郑晓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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