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12-05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2-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通知:金诚公司在2012年11月14日将持有的3,5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占金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6.5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2年11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到本公告刊登之日,金诚公司共质押本公司15,362万股股票(占金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72.4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18%。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