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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ST中基 公告编号:2012-063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2-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管理人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被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 年11月20日起停牌,至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终止重整的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2012年11月19日是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0日发布公告(详见2012年10月2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19日下达(2012)农六法破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和(2012)农六法破字第01-1号《决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营业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同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用管理人管理模式,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为公司管理人。 一、关于停复牌事项安排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6条、第13.2.7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已于2012年10月22日停牌一天,并自2012年10月23日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或终止重整的裁定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本公司存在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2年1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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