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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9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2年11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建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12年11月15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国雄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国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对黄国雄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聘任王建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王建优先生,公司副总经理,1963年生,管理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任南京大学MBA校外指导教师、惠州元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万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省淮海发展研究基地兼职研究员、江苏省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南京市栖霞区汇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南京迈燕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王建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建优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10-82281088 传真:010-82281011 邮箱: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1911房间 邮编:100029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2012年11月15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郭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郭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对郭旭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聘任常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 常静女士,1974年生,管理学硕士,中级会计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P资格认证,现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管理部部长。曾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咨询经理,有多个行业丰富的财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经验,曾担任多个国内大型企业财务流程规划和SAP系统实施的项目实施负责人和总设计师。 常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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