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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2-090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关注问题的说明 2012-1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投资者近期比较关注的事项,公司现予以说明如下: 1、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226,239,610.32元,“其他应付款”前10名情况如下:
2、公司与吴海龙之间的债权债务形成于2010年,总额为201,611.11元,其中1,611.11元为法院裁定的借款利息。 3、银川中院裁定的中国农业银行1.535亿元债权中不包括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0.55亿元。 4、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1.88亿元债权,公司已于2012年10月8日以银行存款清偿。 5、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中国农业银行1.077亿元债权,公司已于2012年9月底清偿,支付现金0.56亿元。 6、2012年9月末,公司收回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1.05亿元欠款及利息,按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比例已基本清偿完银川中院裁定的债务,公司的净资产已由负变正,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79万元,净利润3.39亿元(详见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大销售力度,将公司执行回来的原酒和成品酒销售出去,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从根本上消除退市风险。 7、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00,430,245股股份目前不存在质押情形。 8、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提供给我公司的3.2亿元资金是其股东通过同比例现金增资3.3亿元筹集。 9、2011年,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借款方式向公司提供了1000万元资金用于支付重整期间的费用(见2011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上市公司关联方应付款项”),加上2012年支付的3.1亿,合计为3.2亿元。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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