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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21 股票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2—3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减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不属于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会议通知公告及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友元先生。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6日(星期五)。 (四)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京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轻机工业园公司总部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11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11 月2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 21 日15:00 至2010年11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89,304,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45,238,781股的25.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9,062,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8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8人,代表股份数241,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27日公告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28)。 表决情况: 同意89,124,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0%; 弃权1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 反对16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赵勇、郑鑫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并赵勇、郑鑫律师签字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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