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4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 年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3日在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李振国、董事钟宝申、董事刘学文、董事李春安、董事胡中祥、独立董事黄克孟、独立董事王咏梅、独立董事张苗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申请27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股份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700万美元,期限壹年,由西安航天基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以账面价值2.84亿元人民币的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反担保,法定代表人李振国、总裁钟宝申承担反担保个人无限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