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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2-29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11月26日上午9时在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5号国泰时代广场24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谭秋斌女士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名,代表股份208,172,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3%。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部分调整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492,890股。关联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118,680,000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89,49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阚赢、邵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2-3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公司”)与杨红叶、王永健于2012年11月22日在张家港市签订了《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张家港市亚源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源公司”) 拟以目前4,000万元注册资本为基础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元出资,其中: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出资1,800万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出资2,200万元。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12年11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杨红叶女士、王永健先生为亚源公司自然人股东,与本公司均无关联关系,公司及华荣公司对亚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华荣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9,294.908255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7,337.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93838%;住所为江苏省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南海路9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军;华荣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有机硅的生产、销售。 杨红叶女士、王永健先生为亚源公司自然人股东,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和华荣公司分别对亚源公司出资2,200万元和1,800万元,公司和华荣公司一次性缴付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亚源公司资产总额为3,613.98万元,负债总额为629.39万元,净资产为2,984.64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611.36万元; 截至2012年10月31日,亚源公司资产总额为3,054.86万元,负债总额为459.06万元,净资产为2,595.80万元,2012年1-10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388.84万元。 亚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亚源公司拟以目前4,000万元注册资本为基础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元出资,其中: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出资1,800万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出资2,200万元。本次增资实施完成后,亚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8,000万元。违约方应向亚源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增资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经公司、华荣公司董事会批准各自对亚源公司增资事项后生效,公司和华荣公司应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付出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拟终止亚源公司六氟磷酸锂项目中试,并通过本次对亚源公司增资,直接建设3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该项目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设许可。建设期预计为两年。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公司和华荣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该项投资存在技术、环保、财务、市场等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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