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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03 股票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2-053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9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1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达矿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10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若换算成送股方式,该对价安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或送5.94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 11月28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96%;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承诺情况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结论性意见:股改实施至今,盛达矿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经全部履行其在股改方案中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和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不适用) 八、其它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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