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2-007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4日和2012年5月21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5月5日和5月22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2]CP37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将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公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