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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0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11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李振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运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2.35万元,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共节余4,947.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048.1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将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的生产运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敞口,5,000万元为贸易融资,用于采购原材料;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蓝帆新材料生产运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蓝帆新材料根据生产运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在办理借款业务时,需要提供担保,公司同意为蓝帆新材料上述借款业务提供全额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振平先生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但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任一时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到2012年12月31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1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8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5.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57.65万元(原发行费用5,281.26万元,根据财会[2010]25号,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新股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合计623.61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2.3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45,340.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10]第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超募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共节余4,947.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048.16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将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4,947.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65,342.35万元的7.57%。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说明 1、年产21亿支PVC手套装置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3,691.00万元,项目完成后节余1,294.86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建设材料价格与项目立项时相比有所降低。 2、年产33亿支PVC手套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4,634.00万元,项目完成后节余1,429.97万元。 该项目包括自动化脱模包装改造、配料系统改造、控制系统自动化改造、节能环保改造等内容。其中自动化脱模包装改造是重点。自动化脱模包装改造,原计划是进口33台自动脱模机(50万元/台)和33台自动包装机(50万元/台),预计共需资金3,300万元。为了节省费用,公司与国内几家相关装备制造企业对所需设备进行联合研发,成功地开发出了自动脱模机和自动包装机,目前33条生产线已经全部安装了这种自动脱模机和自动包装机。由于所购置的设备为公司参与开发的自动化设备,替代了原来计划进口的设备,费用大为降低,全部自动脱模机和自动包装机的购置费用为1,484.94万元,与原计划相比节省了1,815.06万元。 3、9条PVC手套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608.08万元,项目完成后节余1,181.06万元,主要原因是:①计划总投资6,608.08万元中包括铺底流动资金354.68万元;②项目建设时建设材料价格与项目立项时相比有所降低。 三、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1、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2、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且公司为“年产26亿支PVC手套装置项目”和“年产20亿支PVC手套装置项目”另自筹资金投入9,606.07万元,公司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 3、将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4,947.00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针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郑重声明和承诺: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在使用该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4,94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唐亚林、宫本高、张成涛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就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2.35万元,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共节余4,947.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048.1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将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9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要求,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9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交谈,了解了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查阅了公司与供应商、客户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相关支付凭证,核实了公司最近12个月内的证券交易情况,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以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对此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蓝帆股份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低于10%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4,947.00万元(截至2012年10月31日扣除应付未付项目款后的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蓝帆股份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 2、蓝帆股份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以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本保荐机构同意蓝帆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9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2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的生产运营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敞口,5,000万元为贸易融资,用于采购原材料。具体相关业务金额将视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为一年。 2012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此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7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临朐县东城街办六期项目区兴安路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振平 注册资本:捌千万元 经营范围:PVC手套、丁腈手套、无纺布口罩、围裙系列产品、PE手套、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粒料、化工原料、劳防用品、橡胶制品销售;本企业生产、经营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技术服务(涉及前置审批或许可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法律、法规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蓝帆新材料资产总额59,379.69 万元、负债总额26,346.88万元、净资产33,032.81万元、营业收入34,574.03 万元、利润总额1,008.89 万元、净利润718.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0日,蓝帆新材料资产总额61,402.98万元、负债总额26,439.73万元、净资产34,963.25万元、营业收入41,337.91万元、利润总额2,697.26万元、净利润1,930.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根据银行相关要求,拟同意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1年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蓝帆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蓝帆新材料对资金的需求,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蓝帆新材料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同意为该项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为蓝帆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7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3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2日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2月12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3、《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2日8:00-9:20 3、登记地点: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不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邦友 电 话:0533-7480108 手 机:13869339996 传 真:0533-7480085 电子邮箱:stock@bluesail.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清田路21号 邮政编码:255414 2、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授权委托书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2年12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12月10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4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11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吕万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共节余4,947.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048.1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将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公司发展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9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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