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 ST宝龙 编号:临2012-043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赵美光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11月26日,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69号)《关于核准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赵美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向赵美光发行106,066,250股股份、向赵桂香发行18,366,450股股份、向赵桂媛发行18,366,450股股份、向刘永峰发行9,183,225股股份、向任义国发行9,183,225股股份、向马力发行9,183,225股股份、向李晓辉发行9,183,225股股份、向孟庆国发行4,132,45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日,公司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70号)《关于核准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核准豁免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公司142,799,150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0.4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