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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5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五年;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6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交换器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为满足热交换器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为五年4,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公司决定为热交换器公司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五年。 热交换器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为满足国内贸易融资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为一年1,000万元人民币的贸易融资授信。公司决定为热交换器公司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热交换器公司基本情况 热交换器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汉康,公司经营范围为:微通道换热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2012年11月2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累计为3,807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9%。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数额。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现对本次会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热交换器有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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