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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2-01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通知,于2012年11月29日上午9: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兹有赵兰蘋女士因身体原因提出辞职,自2012年11月29日起,其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感谢赵兰蘋女士对公司所做的贡献。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黄圣爱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黄圣爱女士简历:

黄圣爱,1971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上海五金机械公司、上海友谊西友有限公司、上海圣明照明电讯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会计,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自1999年起任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2-01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荧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2-018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

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龙宇”);

投资金额:公司投资总额980万美元,占比100%。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开发国际资源采购渠道,进一步强化采购能力,同时为在新加坡开展燃料油供应服务业务作准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拟出资980万美元成立新加坡龙宇公司,以启动国际化经营,拓展公司战略发展空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12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开拓公司的海外业务,增强公司的海外竞争力,公司决定在新加坡投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目前初步拟定新加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 Lonyer Fuels(Singapore)Pte.Ltd(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以按照新加坡法律要求最终注册登记 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980万美元,分期到位。

3、投资总额:980万美元,分期到位。

4、投资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980万美元,占比100%;

5、资金来源:公司募投项目“组建水上加油船队”中的60,000,000元人民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主要从事的业务活动:石油化工贸易及相关投资(以按照新加坡法律要求最终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经营期限: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的最长经营期限确定;

8、委派刘策、马丹莉、黄萍为新加坡龙宇的董事。刘策担任新加坡龙宇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设立新加坡龙宇的相关的其他事宜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四、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启动公司国际化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其主要的经营内容:

1. 国际船加油业务:配合国内现在客户在新加坡加油需要,开展船加油业务;拓展国外船公司船舶加油市场,在新加坡开展船加油业务。

2. 中国的进口业务:通过和新加坡供应商采购燃料油供给国内的部分企业作为调合用原料或炼化原料。

3. 在新加坡当地开展的贸易业务。

4. 新加坡龙宇将成为公司对外获取信息和建立资源渠道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本次投资,公司前期作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公司的战略委员会已慎重分析。新加坡龙宇的业务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为满足现有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资源采购的拓展,有利于降低公司的产品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投资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2-01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变更项目名称:“组建水上加油船队”

●新项目名称: 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9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5,0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6.50元,共募集资金328,25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用、股份登记及交易所上市费用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303,951,116.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592号《验资报告》。

2、拟变更项目“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原投资计划介绍

公司拟投资20,500万元由公司子公司上海盛龙船务有限公司组建水上加油船队,购置装载吨位3,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3艘,装载吨位2,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4艘。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原计划建造的一条2000吨级的加油船变更为装载吨位800-1,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2艘。合计8艘水上加油专用船舶,配置到公司各个营销网点,满足公司各网点所在区域终端市场需要。

3、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

公司拟将上述“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中一艘装载吨位3,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一艘装载吨位2,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合计两艘水上加油船对应的购置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龙宇”)。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今年以来,经济的持续低迷,导致国际、国内航运业增速下降。公司在航运业不景气的情况下,加速拓展了燃料油的另一块需求市场即炼化企业的原料市场。由于这块市场目前的年需求量与船用燃料油需求量市场基本相当。供应炼化企业的原料均为调合后的燃料油,公司为拓展资源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拟拓展海外采购渠道。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为控制船舶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抓住市场机遇加快发展炼化企业原料供应业务,拟将原募投项目中的一艘装载吨位3,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一艘装载吨位2,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合计两艘水上加油船对应的购置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以扩展燃料油资源渠道,并开拓国际船加油业务,启动国际化经营,拓展公司战略发展空间。

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后的新项目有利于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拓展了公司发展空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拟设立的新加坡龙宇公司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 Lonyer Fuels(Singapore)Pte.Ltd(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以按照新加坡法律要求最终注册登记 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980万美元,分期到位。

3、投资总额:980万美元,分期到位。

4、投资人: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980万美元,占比100%;

5、资金来源:公司募投项目“组建水上加油船队”中的60,000,000元人民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主要从事的业务活动:石油化工贸易及相关投资(以按照新加坡法律要求最终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经营期限: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的最长经营期限确定;

8、委派刘策、马丹莉、黄萍为新加坡龙宇的董事。刘策担任新加坡龙宇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设立新加坡龙宇的相关的其他事宜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二)公司主营业务

新加坡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燃料油三大市场和集散地之一,也是亚洲第一大燃料油进口国和集散地。其普氏定价成为亚太地区普遍接受的基准价格,我国进口燃料油时也以其为定价基础。

设立新加坡龙宇后,将启动公司国际化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其主要的经营内容:

5. 国际船加油业务:配合国内现在客户在新加坡加油需要,开展船加油业务;拓展国外船公司船舶加油市场,在新加坡开展船加油业务。

6. 中国的进口业务:通过和新加坡供应商采购燃料油供给国内的部分企业作为调合用原料或炼化原料。

7. 在新加坡当地开展的贸易业务。

8. 新加坡龙宇将成为公司对外获取信息和建立资源渠道最直接和最有效的途径。

由于新加坡龙宇的业务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为满足现有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资源采购的拓展,有利于降低公司的产品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风险可控。

(三)投资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金额(美元)
筹建费开办费10万
第一年度的房租、人员等费用150万
营运资金820万
合计980万

新加坡龙宇设立事宜,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将“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中一艘3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一艘2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所对应的购置资金6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后的新项目有利于拓宽公司战略发展空间,逐步形成国内国际联动发展的格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将“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中一艘3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一艘2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所对应的购置资金6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后的新项目有利于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的贯彻执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龙宇燃油拟将“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中一艘3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一艘2000吨级的水上加油船所对应的购置资金6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后的新项目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加快发展炼化企业原料供应业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等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龙宇燃油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部分资金用途,以用于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公司。

八、 备查文件

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2- 02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11 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张劲松递交的书面《辞呈》,张劲松女士因为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劲松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董事会将尽快考虑新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2-02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5日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7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一号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5日 9: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12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事项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登记时间: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6、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

电话:021-58300945

传真:021-58308810

7、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上海在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出席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编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注:

1、请股东在每一个议案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选项下仅选择其中一项打“√”进行表决;

2、请股东在“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处进行选择,若股东未进行选择,则视为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且在会议中的表决符合委托人的要求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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