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2-06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0日以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3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2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购买其持有的湖南神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95.1%股权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6,886,800股。按照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关“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根据本次重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26440.02万元增至37128.70万元。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2年6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情况见本公告附件一;《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情况表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对照情况表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