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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128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 召开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下午13:00时 3、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倪开禄先生 7、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0,559,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7.48%。 2、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559,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银电光伏对子公司超日洛阳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00,559,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高慧律师、刘信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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