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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6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司公告2012-065);

  公司3名关联董事蒋远华先生、王在孝先生、王华雄先生、按规定予以回避,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管理需要,此次关联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远华先生、王在孝先生、王华雄先生、张行锋先生、虞云峰先生、强炜先生、林福平先生、李齐放先生、马传刚先生、李守明先生、包晓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李齐放先生、马传刚先生、李守明先生、包晓岚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原独立董事邱思胜先生、李善民先生因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续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邱思胜先生、李善民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工作深表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我们认真审阅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认为符合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因此,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司公告2012-063);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董事简历

  蒋远华,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曾任宜昌化工厂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厂长助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系中国石化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化工学会化肥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常务理事。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任本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2,4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129,359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在孝,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曾任宜昌化工厂仪表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湖北长阳化工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49,59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112,193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华雄,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曾任宜昌化工厂合成车间技术员、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张行锋,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曾任氯碱销售部业务员、副部长;2004年12月至2005年11月,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12月至2009年09月,任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09月至今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强炜,男,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律师。曾任宜昌化工厂法律中心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1,63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53,728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虞云峰,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化工机械工程师。曾任湖北楚星化工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公司磷铵事业部部长、宜化肥业公司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林福平,男, 1979年月出生,中共党员,2003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历任本公司生产调度、工艺技术员、生产部副部长、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

  李守明,男, 1945年9月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65年至1970年在武汉大学数学系学习,1970年毕业留校任教至2006年退休。曾任湖北省会计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湖北省及武汉市科技咨询专家。现任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部主任,福星科技独立董事及双环科技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传刚,男,1970年7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任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主任科员、公职律师。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2010年1月至今,任瑞益荣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齐放,男,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教育学硕士。曾任宜昌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兼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等多项社会职务。200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包晓岚,女,1972年2月出生,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中农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6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2 年12月27日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6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2 年12月21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2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三十七次、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及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关于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11月16日公告2012-056)

  2、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11月16日公告2012-057)

  3、关于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11月16日公告2012-058)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该议案实行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

  4.1关于选举蒋远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2关于选举王在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3关于选举王华雄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4关于选举张行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5关于选举虞云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6关于选举强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7关于选举林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8关于选举李齐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9关于选举马传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10关于选举包晓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4.11关于选举李守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选举彭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2 年12月21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或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宜化大厦6楼会议室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100070

  电 话:010-63704082

  传 真:010-63704177

  电子信箱:zyj@hbyh.cn

  联 系 人:贺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6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于2012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全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简历附后)

  会议选举彭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二、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同日公告2012-06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的第一项议案需经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彭志刚,男,1960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宜昌永耀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6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与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科技”)、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星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为准)。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 30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宜化集团出资1548万,占注册资本的18%;双环科技出资24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8%;楚星公司出资15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出资各方均以自有现金出资。

  由于宜化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双环科技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间接控股的公司,宜化集团、双环科技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设立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楚星公司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与本公司及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宜化集团、双环科技及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共同投资方介绍:

  (一)宜化集团

  名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远华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化肥、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化工设备制度、安装;火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经营情况:截止 2011年 12 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8,525,86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3,133,28万元、净利润245,39 万元

  (二)双环科技

  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道红

  注册资本:46,414.5765 万元

  主营业务:氨、液氩、硫磺、氧、液氯、烧碱(氢氧化钠);纯碱(碳酸钠)、氯化铵、小苏打(碳酸氢钠)、原盐(氯化钠)、芒硝(硫酸钠;承担与盐化工行业相关的科研、设计及新产品的开发、设备制造、安装和建设工程项目;批零兼营化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非金属矿产品;软件开发;光电子设备、微型机电的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情况:截止 2011 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02670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3186万元,净利润 35324万元。

  (三)楚星公司

  名称: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世杰

  注册资本: 7382万元

  主营业务: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机械设备与建材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制造与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建材、机电设备及相关原材料的购销;化工技术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进出口贸易。

  经营情况: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55585万元,201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748万元,净利润3512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出资情况: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600万元, 各股东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如下:

  ■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本公司主营业务走出湖北,遍及湖南、贵州、四川、内蒙古、青海、新疆等地,北京管理总部现行办公规模和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管理的需要。本次投资设立北京宜化实业有限公司的目的就是以该公司为主体在北京扩建并运营公司办公场所,确保公司管理系统和组织指挥系统的有效运行。本次投资对公司2012年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对公司将来经营管理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6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齐放先生、马传刚先生、李守明先生、包晓岚女士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李齐放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8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包晓岚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8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李守明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1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马传刚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2-06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2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李玉涵女士、张宇红女士、师耀强先生、熊霖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玉涵,女,1981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2005年至今在公司法律中心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张宇红,女, 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公司法律部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师耀强,男,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先后在公司生产部、财务部工作,现任财务部首席经济师,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熊霖霏,男,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工作至今一直担任公司化肥销售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守明,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1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 李守明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李守明 (签署)

  日 期:2012-12-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齐放 ,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3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 李齐放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李齐放 (签署)

  日 期: 2012年12月4日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包晓岚 ,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3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正楷体)包晓岚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包晓岚(签署)

  日 期:2012.12.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马传刚 ,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姓名 马传刚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马传刚 (签署)

  日 期: 2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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