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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2-03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填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245,2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0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胡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89,245,29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2-03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12月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敬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任天飞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因公司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善平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选举胡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善平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选举胡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善平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选举胡金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抵押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亿柒仟万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5年,抵押物为公司所有的位于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202、203,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08号;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149,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09号;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1142,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4号;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1139,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5号;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1140,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6号;武冈市乐洋路(东门旺角综合楼)-1141,产权证号为武房权证迎春亭字第711000417号。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湖南省分行")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拟为向公司提供该笔授信的交行湖南省分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投资集团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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