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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5 证券简称:生意宝 公告编号:2012-031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公告编号2012-029),于2012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0),并于2012年12月3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本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武林巷1号易盛大厦12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7,449,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200万股的60.15%。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德良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表决情况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担保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449,6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担保公司全权审批担保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449,629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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