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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2-041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箹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二箹一二年十二月一日(星期六)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经营场地开设新经营网点的议案》。 为了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老字号网点扩张步伐,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科学、合理布局经营网点,公司现拟租赁西安海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侠投资")所属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26号海荣豪佳花园一期15号楼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三层房产(以下简称"海荣花园")作为经营场地,由所属几家老字号企业开设新的经营网点。相关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标的为海荣花园一期15号楼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三层房产,建筑面积约22317.96﹏。其中,东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面三层,总建筑面积12226.81﹏(地上面积9391.07﹏,地下面积2835.74﹏); 西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面三层,总建筑面积10091.15﹏(地上面积8695.15﹏,地下面积1396﹏)。 本次交易的价格制定依据是参照了周边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根据不同年份确定年租赁费用为660万元-965.80万元,设施设备使用费为306.66万元-448.67万元,年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133.34万元,年公用物业费43.41万元。交易双方签订租赁期限共16年,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关于租赁经营场地开设新经营网点的公告》)。 本次交易对方为海侠投资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 2012-042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经营场地开设新经营网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以下称公司、乙方)于2012年12月1日与西安海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侠投资"、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公司拟以根据不同年份确定的年租赁费用660万元-965.80万元、年设施设备使用费306.66万元-448.67万元、年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133.34万元、年公用物业费43.41万元的价格租赁海侠投资所拥有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26号海荣豪佳花园一期15号楼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三层房产(以下简称"海荣花园")作为经营场地,由所属几家老字号企业开设新的经营网点。 2、本次交易对方为海侠投资。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海荣花园一期15号楼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三层房产,建筑面积约22317.96﹏。 4、本次交易经2012年1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海侠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郭宁 住所地:西安市凤城五路豪佳花园15幢4单元40105室 注册资本:56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中小企业投资(不含期货、金融、证券业务)、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关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执照编码:610132100016689。 2、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未获知海侠投资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海荣花园一期15号楼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三层房产,建筑面积约22317.96﹏。其中,东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面三层,总建筑面积12226.81﹏(地上面积9391.07﹏,地下面积2835.74﹏); 西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面三层,总建筑面积10091.15﹏(地上面积8695.15﹏,地下面积1396﹏)。 2、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制定依据是参照了周边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根据不同年份确定年租赁费用为660万元-965.80万元,设施设备使用费为306.66万元-448.67万元,年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133.34万元,年公用物业费43.41万元。 五、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房产的位置、面积、用途: (1)租赁场地:甲方所拥有的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26号海荣豪佳花园一期15号楼裙楼地下负一层至地上三层,合计建筑面积约22317.96﹏。 (2)租赁房产的用途:以乙方自主的"中华老字号"餐饮品牌经营为主。为完善商业配套功能,不超过40%的租赁面积可与第三方进行合作、联营、出租的方式多元化经营。 2、租赁期限16年,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 3、房产租赁费、设施设备使用费、物业费及支付方式 (1)房产租赁费、设施设备使用费、物业费 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总计16.5月,含4.5个月平均装修期)期间的房产租赁费用为人民币660万元,设施设备使用费(装修期免收)为人民币3066560元,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按租赁面积5元/﹏/月计收,装修期免收,租期内不递增)合计为人民币1333440元,公用物业费(按地上建筑租赁面积2元/﹏/月计收)为人民币596845元;2014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间的房产租赁费用为人民币660万元, 设施设备使用费为人民币3066560元,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为人民币1333440元,公用物业费为人民币434069元。 租赁期内,房产租赁费、设施设备使用费每两年分别在上一年度费用基础上平均递增5.6%。为支持乙方前期培育经营,甲方同意2015年4月16日至2017年4月15日两年期间应递增部分的房产租赁费、设施设备使用费,乙方在2016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 (2)支付方式: 乙方首期房产租赁费、设施设备使用费和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在交房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赁期内,房产租赁费、设施设备使用费和租赁区域专用物业费、公用物业费均按每季度为单位支付一次,每年共分肆次支付。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交纳下次费用。 甲方应当在乙方支付费用前5日按双方约定向乙方分别开具等额的税务发票。 4、本次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各自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六、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了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加快老字号网点扩张步伐,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科学、合理布局经营网点,按照公司"东西拉长、南北布点"的发展战略,公司现拟租赁海侠投资所属海荣花园房产作为经营场地,由所属几家老字号企业开设新的经营网点。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需要进行投资装修,使公司固定资产增加,货币资金减少,但投入运营后将使公司主营收入大幅提升。新店装修完成后,公司旗下的西安饭庄、同盛祥、西安烤鸭店等几家中华老字号品牌入驻,将会进一步完善公司经营网点布局,扩大经营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新店预计将于2013年上半年投入运营,经过半年至一年的市场培育期后,利润水平将逐步提高,能够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中华老字号的品牌价值、提升经济效益。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交易对方相关资料文件 3、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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