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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2-029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完成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修正版》所涉首次授予72万份预留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陆JCL2,期权代码:03760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1年6月12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2011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011年)的议案》等议案。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1年6月12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会议之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有关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沟通反馈意见,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修正版》,并获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予以备案。 2011年11月4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修正版〉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正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1年11月4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修正版〉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修正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议案。 3、2011年11月21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草案)修正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1年)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正版)〉的议案》以及《〈关于终止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的议案》。 4、2011年11月21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11年11月22日;独立董事对授予首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权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股权激励的首次授权日为2011年11月22日,并同意向符合首次授权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345万份股票期权。 2011年11月21日,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2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为75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49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82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17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2万份,预留激励对象为9人。 2012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核实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6、2012年10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72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9名预留激励对象,授权日为2012年10月31日,独立董事就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次期权授权日为2012年10月31日,并同意向符合该次授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期权。 2012年10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72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2、授予股票来源:向符合该次授权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发行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计划行权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海陆重工股票的权利。 3、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二、海陆重工预留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海陆JLC2 (二)期权代码:037606 (三)股票期权授予日:2012年10月31日 (四)股票期权登记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上述激励对象登记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公告的内容一致。 (五)行权价格: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36元。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2-030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情况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5日公布了《项目中标公告》,披露了公司收到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宁波亚浆PM4焚烧炉项目”的供应商,中标项目总价(包括设备、建安及服务)为人民币298,000,000元(含各子项项目对应税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12-021)。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与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签署的正式合同,合同内容详见下文,与公司2012年10月15日披露的《项目中标公告》一致。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本合同交易对手方: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志源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及纸板(含纸制品)制造、加工;自产产品销售 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经济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 卖方: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署时间:2012年11月5日 3、合同标的:年处理40万吨造纸污泥焚烧炉系统 4、合同价格(含各子项项目对应税率):成套设备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工程建筑安装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4,000,000元、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4,000,000元。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开始生效。 6、合同交货时间:预计从2012年11月30日收到第一次预付款起至2014年2月20日二号锅炉操作测试(72小时试运行)止。 7、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方式: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本合同合计总金额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后营业总收入的21.70%,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延期交货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备查文件:年处理40万吨造纸污泥焚烧炉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建筑安装合同及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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