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2-12-03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12月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莫少山董事、独立董事刘兴祥、杨文蔚、缪亚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银行迁址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业务,现变更为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集团综合授信,该笔综合授信使用主体为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和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子公司使用此笔综合授信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在以上额度内,公司将视现金状况向银行申请具体的贷款额度,事后需向董事会报备,实际的贷款发放届时仍需银行审批。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和融资计划,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亿元,期限一年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购置设备。该笔综合授信使用主体为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子公司使用此笔综合授信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在以上额度内,公司将视现金状况向银行申请具体的贷款额度,事后需向董事会报备,实际的贷款发放届时仍需银行审批。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1日下午14:00时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2-12-03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度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为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8,000万元、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5,000万元、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000万元。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 3、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4、注册资本:9504万美元 5、经营范围:研究、设计、生产、加工、组装新型电子元器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SMT(表面组装技术)及电子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提供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22,916,576.27元,负债总额115,312,585.22元,净资产807,603,991.05元,净利润64,444,806.81元,资产负债率12.49% 。(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98,819,887.32元,负债总额119,390,979.14元,净资产879,428,908.18元,2012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71,824,291.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宜兴经济开发区诸桥路 3、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4、注册资本:48,318.795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片式元器件、柔性线路板。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32,061,294.71元,负债总额599,635.95元,净资产331,461,658.76元,净利润-258051.73元,资产负债率0.18% 。(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76,761,054.81元,负债总额242,649.54元,净资产476,518,405.27元,2012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4,943,253.4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17楼1706室 3、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4、注册资本:1,200.128万美元 5、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销售。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8,543,017.86元,负债总额99,119,476.15元,净资产79,423,541.71元,净利润6,249,158.48元,资产负债率55.52% 。(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82,756,509.01元,负债总额202,164,597.13元,净资产80,591,911.58元,2012年1—9月份实现净利润445,036.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授权提供担保的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 4、本次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后,上述三个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议案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邱醒亚先生具体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上述期限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875万元,占2011年度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65%,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为5.28%;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最高为45,125万元(均为全资子公司公司担保),占2011年度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6.67%,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例为30.25%。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2-12-03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12月4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莫少山董事、独立董事刘兴祥、杨文蔚、缪亚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参照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以及公司过去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3.9元/股。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800万股,占公司截止2012年11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58%。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1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议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四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2012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1日下午14:00时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宜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兴森快捷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36 股票简称:兴森科技 编号:2012-12-03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2月5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上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计划在二级市场以不超过13.9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不超过800万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20万元,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目前同行业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以及公司过去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3.9元/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800万股,占公司截止2012年11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58%。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及数量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12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规模较小,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较小,具体如下: 表1:回购对大股东的影响
表2:股份回购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1、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为180,979.50万元、154,581.66万元和70,204.09万元(未经审计),公司本次回购所需资金预计不超过11,120万元,占比最高分别为6.15%、7.20%和15.84%,对公司不形成重大影响。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1,903.62万元,且公司近三年所获得的经营性活动现金流较为稳定,2009年至2011年所获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626.46万元、13,030.16万元以及15,898.09万元,公司可自筹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同时,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较低,为14.59%,具有较大的财务杠杆利用空间。即便在回购期间产生较大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也有足够的条件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来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回购实施后的财务影响 以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使用自有资金回购800万股、回购总金额11,120万元的上限计算,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每股收益提高0.01元,净资产收益率提高0.59个百分点,公司的业绩指标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回购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提高至15.54%,流动比率为2.47倍,速动比率为2.32倍,本次回购后公司的仍能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债权人利益能够得到较好保护。 表3:回购前后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对比
注:上述数据根据公司2012年三季度报告为基础计算; 回购后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测算以假设报告期初进行回购为基础。 3、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全体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2-12-03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2012年1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12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四) 下午14:00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0日- 12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15:00至2012年12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议案如下:
上述第四项议案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岚、王渝 联系电话:0755-26074462 传 真:0755-26051189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股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36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方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 12月20日15:00至2012年1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和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