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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36 股票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备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方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9:30 2、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远生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 578,792,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6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成员,新当选的董事有唐远生先生、刘捷明先生、林盛昌先生、王忠兴先生、独立董事有李锦华先生、薛爱国先生、黄克安先生、童建炫先生、许萍女士。各位董事选举结果如下: 唐远生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刘捷明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林盛昌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王忠兴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李锦华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薛爱国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黄克安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童建炫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许萍女士: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俊铭先生、黄旭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李钦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位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结果如下: 刘俊铭先生: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黄旭晖女士:获得表决权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选举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监事薪酬并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78,792,1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吴江成 方维忠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6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4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唐远生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唐远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捷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1、选举唐远生先生、刘捷明先生、林盛昌先生、王忠兴先生、李锦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唐远生先生任主任委员。 2、选举薛爱国先生、黄克安先生、童建炫先生、王忠兴先生、许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薛爱国先生任主任委员。 3、选举李锦华先生、薛爱国先生、王忠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锦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4、选举许萍女士、刘捷明先生、童建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萍女士任主任委员。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江文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邱建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陈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林锋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三年。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新制定后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后附。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附件:简历 1、唐远生先生、刘捷明先生、林盛昌先生、王忠兴先生、李锦华先生、薛爱国先生、黄克安先生、童建炫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12-050号公告。 2、江文章:男,中国台湾籍,1959年1月出生,台湾淡江大学化学系毕业,大同大学化工所硕士(高分子化学)。曾参加LCD基础研究与应用、STN制程技术、强诱电性LCD研究与应用等领域的研修;历任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视讯中心、重电二厂工程师;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映管研究所高级工程师、STN厂生产部课长、TFT厂面板课课长、生产部模组课课长、TFT事业部生产处处长、龙潭厂厂长、龙潭厂区副总经理、TFT事业部电视显示器厂副总经理、总经理室副总经理、视讯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特助、资深副总经理。 江文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3、王忠伟先生:男,汉族,1963年出生,黑龙江双城人,东北工学院冶金机械专业学士,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双城市支行信贷员、信贷组长;中共双城市委组织部干事、副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双城市支行秘书、资金计划科副科长、科长、人事劳资科科长、总稽核;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中国开发区协会秘书处副处长),区体改委副主任(主持工作),区管委会、区政府副秘书长;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公司副总经理。 王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4、邱建清:男,出生于1964年,中国台湾籍,中国台湾辅仁大学经济系毕业。历任太平洋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专员、主办会计;台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专员、成本主管;鸿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管理部主管;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及公司财务总监。 邱建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5、陈伟,男,出生于1973年,1996年厦门大学企业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总账专员、成本专员、成本课副理、股务课副理、股务课经理、财会部经理,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证券投资处处长、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公司工会主席。 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6、林锋简历:女,出生于1978年,于2000年毕业于福建林学院,经济管理系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专员、会计专员、股务专员,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务部专员、公司证券投资处副理,现任公司证券投资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林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2-05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职工代表监事李钦彰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李钦彰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李钦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2012-052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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