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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长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856 编号:临2012-012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2012-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将长春天然气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春市天然气化学工业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司对该诉讼及进展情况已进行了公告,详见2009年12月3日、2010年7月13日、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吉民三终字第27号],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1800.00元,由上诉人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着谨慎原则,本公司已于2010年对该笔借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该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情况不产生影响。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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