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6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桂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 :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6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小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道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6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2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6日上午9:00时(周三); 3、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21日(周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2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代表人; (2)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三、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01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石, 联系/传真电话:0411-84305686;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01室; 邮政编码:116021; 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附:1、《传真登记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回 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21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6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大华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2012年2月首次受聘为我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工作期间该所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此,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后拟定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计业务约定书》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另行签署。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2-06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宝铸造”)增资,增资后盛宝铸造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不变。本次增资旨在缓解盛宝铸造的资金压力,扩大其规模,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配套保障; 2、本次增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界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大连盛宝铸造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迎金路15号; 3、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5日; 4、法定代表人姓名:杜广庆;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铸件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铸造模具的设计、制造和销售;铸造相关技术咨询及服务;机械加工及热处理; 7、主营业务:绝缘子铁帽、车用铸造件的生产和销售; 8、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盛宝铸造生产瓷绝缘子用铁帽,是公司主营产品的配套件供应商。现阶段,我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对金属配套件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鉴于此,决定对盛宝铸造增资,提升其资金实力和生产能力,以保证公司产品配套件质量和进货渠道的稳定,为公司执行大客户订单提供保障; 2、本次增资有利于缓解盛宝铸造的资金压力,优化其财务结构,提升其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但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四、风险分析 鉴于盛宝铸造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故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不存在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 五、备查文件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