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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0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公司董事长傅利泉先生因公出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吴军先生主持。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5,710,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3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许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5,710,016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简历见附件。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06日 附件:监事简历 许志成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银通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杭州今日银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注:于2012年11月30日辞去该职务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现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销售中心副总经理。许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于2012年12月0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公司董事长傅利泉先生因公出差,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吴军先生主持。各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鲁丹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鲁丹丹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燕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燕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06日 附件:人员简历 1、张伟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历任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控产品部总监,博康安防(中国)有限公司产品及市场总监,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总监,中星微电子公司物联网应用事业部总经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产品中心总经理。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鲁丹丹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历任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顾问,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国内销售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国内销售中心常务副总经理。 鲁丹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000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燕刚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历任杭州摩托罗拉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质量经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与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生产保障部总经理。现任产品交付履行服务部总经理。 燕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000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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