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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股软件屡坑人 证监会再“亮剑” 2012-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璐
证券时报记者 刘璐 证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加大对以“荐股软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打击力度。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所谓“荐股软件”,暴露出误导或欺诈投资者、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等问题,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恶劣。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整治和规范措施。一是2010年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提出利用软件工具或终端设备提供证券投资建议行为应当执行该规定,并明确了规范广告营销等具体监管要求;二是加强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日常监管,逐步规范其销售“荐股软件”行为;三是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了一批以“荐股软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案件,一些不法分子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是,目前“荐股软件”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以“荐股软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利用网站、电视等作为广告平台,以虚假信息、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诱导投资者购买软件、骗取钱财;二是部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自身或者通过关联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误导投资者的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证监会出台了该《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对荐股软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凡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均属“荐股软件”:一是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二是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三是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四是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 (下转A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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