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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和网站(www.gefund.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里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业务的2日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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