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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6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30日发出,于2012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维”)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福州中维55.04%的股权。福州中维于2011年9月发行的“五矿?福州中维股权投资资金集合信托计划”已进入信托计划签署的《特定股权远期购买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购买期,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于近期购买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州中维44.96%的股权,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上述股权购买后,福州中维将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为加快福州中维所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在完成上述股权购买后,福州中维拟向金融机构借款1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为12%,借款期限不超过8年。本公司为福州中维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同时福州中维以其持有的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西侧编号为“榕国用(2011)第33130600919号”和“榕国用(2011)第33130600920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在建工程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及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州中维100%股权为该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福州中维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加快福州中维所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作出的,有利于增强福州中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截止2012年6月30日,福州中维资产负债率为48.47%,资产状况正常,同时福州中维所开发的项目福州“五四北泰禾广场”项目运作良好,此项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收到利安达书面通知,获悉经利安达股东会审议决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原利安达负责我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将转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为保证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2012年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参照原利安达收费标准,2012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7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原聘任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利安达股东会决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原利安达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将转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充分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改聘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的巨潮资讯上的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6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12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下午3:00至2012年12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同意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2年1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4日下午3:00至2012年12月2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传序、华耀虹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0503/87731800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6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 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维”)55.04%的股权。福州中维于2011年9月发行的“五矿?福州中维股权投资资金集合信托计划”已进入信托计划签署的《特定股权远期购买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购买期,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于近期购买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州中维44.96%的股权,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上述股权购买后,福州中维将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为加快福州中维所开发的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在完成上述股权购买后,福州中维拟向金融机构借款12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为12%,借款期限不超过8年。福州中维以其持有的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西侧编号为“榕国用(2011)第33130600919号”和“榕国用(2011)第33130600920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地上在建工程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及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州中维100%股权为该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为福州中维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该项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 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路中段金城投资区金城楼三层 3、法定代表人:郑钟 4、注册资本:人民币89,93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修装饰”等 7、设立时间:2011年1月11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等 9、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
注:福州中维于2011年9月发行的“五矿?福州中维股权投资资金集合信托计划”已进入信托计划签署的《特定股权远期购买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购买期,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于近期购买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州中维44.96%的股权,并尽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上述股权购买后,福州中维将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基本财务数据 截止2012年6月30日,福州中维的总资产为167,917.44万元,负债总额为81,385.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7,627.12万元。由于项目收入未结转,因此未产生收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福州中维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福州中维开发的项目主要为福州“五四北泰禾广场”,该项目土地面积为4.81万平方米(合72.16亩),总可租售面积为27.84万平方米。为加快福州中维所开发的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福州中维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董事会审核后认为,福州中维业务经营稳定,资产状况正常,并且福州中维于2011年9月发行的“五矿?福州中维股权投资资金集合信托计划”已进入信托计划签署的《特定股权远期购买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购买期,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于近期购买五矿信托持有的福州中维44.96%的股权,完成上述股权购买后,福州中维将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因此该项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为下属公司福州中维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加快福州中维所开发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运营的资金需求作出的,有利于增强福州中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利益。截止2012年6月30日,福州中维资产负债率为48.47%,资产状况正常,同时福州中维所开发的项目福州“五四北泰禾广场”项目运作良好,此项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3、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97,389.9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13%,其中对下属控股公司的担保及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总计为197,089.92万元人民币,对外部单位的担保为300万元,逾期担保的金额为520万元人民币(为本公司2009年-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之前遗留担保)。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6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 公司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利安达书面通知,获悉经利安达股东会审议决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原利安达负责我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将转到国富浩华,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国富浩华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以及证券H股审计资格,其服务客户包括国家部办委、金融保险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拟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参照原利安达收费标准,2012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70万元人民币。 根据相关规定,《关于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应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和张白先生就上述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原聘任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经利安达股东会审议决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原利安达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相关从业人员将转到国富浩华,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国富浩华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充分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拟改聘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改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6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泰禾投资2011年5月18日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限售股68,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已于2012年12月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止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15,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68%。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6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12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3:00至2012年12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 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2年12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73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具体情况如下: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3:00至2012年12月1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传序、华耀虹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0503/87731800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7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5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江苏省江阴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江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经公开竞价,以人民币66,476万元价格竞得宗地编号为澄地2012-C-42(A、B)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目标地块位于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东北至迎瑞路、南至定光路、西至规划道路;土地总面积为138,490平方米(合207.74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签订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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