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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2-04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进展公告 2012-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12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定后申请复牌。 ●本公司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为亏损4817.53万元。 ●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存在因《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12年10月24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12年10月29日的《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债权申报登记及审查工作。债权申报截至2012年12月2日,共有5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308847.98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30,会议地址因故变更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西邻的公交大厦四楼会议厅。管理人将安排好会议接待人员,请债权申报人适当提前到达以便办理到会登记及领取会议资料手续。本次会议将安排债权人对本公司财产变价方案进行表决,请代表债权人参会人员务必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含行使表决权授权),以免无法参加会议,或无法行使表决权。联系人:郑瑞琼;咨询电话:339886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至深圳中院就重整计划作出裁定后,由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本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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