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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12-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8,046,874股,占公司总股本16.69%。 2、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3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23号”文核准,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向天津六禾碧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天津六禾碧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长国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西安长咸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玺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戴德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9,023,43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述非公开发行的39,023,437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1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期满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3日。 2012年10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后,公司总股本由233,812,735股增加到467,625,470股,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以下简称“认购投资者”)所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由39,023,437股相应增加到78,046,874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参与认购投资者的承诺,认购投资者认购的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自2011年12月13日起锁定十二个月(即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2日)。承诺期内,上述认购投资者严格遵守其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8,046,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注: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所持限售股份800万股已冻结。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公司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经核查,持有凯恩股份本次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实际可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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