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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6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2-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12年12月10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2012年11月21日; 2、授予数量:公司本次授予对象139人,授予数量3,138,121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44%; 3、授予价格为:5.97元/股; 4、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整个计划有效期为5年。 (1)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第一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第二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第三次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6、所有激励对象获授并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2012 年11月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1月27日出具了天健验〔2012〕 3-57号《验资报告》,认为: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2年11月26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漆凌燕等13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出资额18,734,582.37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佰壹拾叁万捌仟壹佰贰拾壹元整(¥3,138,121.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玖万陆仟肆佰陆拾壹元叁角柒分(¥15,596,461.37)。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币708,813,75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708,813,750.00元,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1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深鹏所验字〔2011〕0271号)。截至2012年11月2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11,951,871.00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711,951,871.00元。 三、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2 年11月21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2 年12月13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711,951,871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57元。 六、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708,813,750股增加至711,951,87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7,828股,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16,980,826股,合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8.92%;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8.66%。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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