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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43 股票简称:高金食品 编号:2012-058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部分土地拆迁 安置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三届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房产")参与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议案》。公司同意子公司高金房产以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总价格参与位于江安镇南屏大道东段北侧【宗地编号为江安出让(2012)8号】22,031.34㎡的土地拍卖,并授权高金房产签署和办理该宗土地竞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详见2012年5月1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次公司参与拍卖的22,031.34㎡土地,已包含本公司子公司江安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安高金")交付给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位于江安镇棉花湾规划2区、江安镇石巷子71号和江安镇天堂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9,112㎡。根据江安高金与江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的《土地收购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江安高金公司可以参与竞买。在江安土地储备中心成功出让该宗地后,将属于江安高金土地的出让总价款的70%用于补偿江安高金公司的拆迁安置费用(详见2011年7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基于竞得该宗土地的后续安排,经与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协商,由公司子公司江安高金自行参与该土地的竞拍,其目的是利用原有宗地,整合江安高金土地资产,通过土地变性,提高其回报率。 2012年8月21日,江安高金成功竞得了宗地编号为【江安出让(201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2012年8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2年9月20日,江安高金与江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403-2012-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据协议书内容及该宗土地拍卖价格,江安县国土资源局将补偿该宗土地中原江安高金土地的拆迁安置费用14,128,156.00元。2012年12月7日,江安高金已收到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按协议书内容支付的用于补偿江安高金公司部分拆迁安置费用10,000,000.00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补偿款在收到时记入当期损益。该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公司在2012年三季度报告对2012年全年的业绩预告中,已预计该款项的收到带来的收益。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3 证券简称:高金食品 公告编号: 2012-057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储备肉价差补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对生猪价格的调控,政府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了冻猪肉收储计划,其宗旨是保护养殖户的利益和促进养殖行业良性发展。在生猪价格较低危及养殖户利益的时候,政府通知开始收储,收储价格由收储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确定,在市场需要进行调节时按国家通知投放市场,以平抑猪肉市场价格。 本公司作为商务部确定的中央储备肉收储单位之一,自2009年6月以来,逐年与代表政府作为储备管理单位的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签订了《中央储备冻猪肉电子交易购销合同》。本公司作为收储企业具体执行储备冻肉的收储、保管,并按指令进行销售。在此期间,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根据合同支付本公司在储备冻肉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冷藏费、管理费以及按收储成本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同时根据政府核定的出库价格与收储价格的差额对收储单位进行补贴。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已收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转拨的中央储备冻肉价差补贴款5,316,809.00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补贴在收到时记入当期损益。该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公司在2012年三季度报告对2012年全年的业绩预告中,已预计该款项的收到带来的收益。 特此公告。 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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