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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龙岩中福的股权结构为: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83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7日,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1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其他5名法人股东和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平潭华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华汇小贷公司”)。华汇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6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30%。

  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华汇小贷公司尚需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正式成立(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86】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利安达的函件通知,获悉为响应国家财政部、中国会计师协会的号召,本着优化整合、资源互补、做大做强的指导方针,利安达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公司原2012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珠海分所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转到国富浩华,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利安达珠海分所现有的人员不变,办公地点不变,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

  考虑利安达合并到国富浩华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不变,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同意变更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84】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因部分贷款期限即将到期,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50万元,期限为壹年。公司同意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85】号公告)。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87】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84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5月17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安达”)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2012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人民币(详见2012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2-037】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利安达的函件通知,获悉为响应国家财政部、中国会计师协会的号召,本着优化整合、资源互补、做大做强的指导方针,利安达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合并后,公司原2012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珠海分所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转到国富浩华,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利安达珠海分所现有的人员不变,办公地点不变,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

  考虑利安达合并到国富浩华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不变,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0万元(详见2012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2-083】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变更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国富浩华签订新的业务约定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85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部分贷款期限即将到期,本公司全资孙公司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中福”)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150万元,期限为壹年。

  2012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龙岩中福向中行龙岩分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壹年。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2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083】号公告)。

  龙岩中福的股权结构为: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7月4日

  注册地址: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

  法定代表人:钟立明

  注册资本:3240万元

  主营业务:人造板、装饰板、木制品加工、销售。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223.3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855.80万元,2012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8.09万元,营业成本5,743.13万元,毛利54.96万元,营业利润-591.14万元,净利润-577.1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借款人:龙岩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

  保证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15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壹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龙岩中福为本公司并表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信用状况都正常,董事会认为此次为龙岩中福提供担保有助于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本次担保为前次担保债务到期后的展期担保,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12月10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159.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7%。

  其中:1、对外担保金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500万元,为公司2007-200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前遗留的逾期涉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0%;2、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32%;3、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59.31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按该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乘以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比例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6%。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109.31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2%。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86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发建设,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通知》、《福建省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精神,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拟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拟与其他5名法人股东和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平潭华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华汇小贷公司”)。华汇小贷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6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30%。

  2、2012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华汇小贷公司的成立需经平潭经发局初审后报福建省经贸委审批。

  4、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华汇小贷公司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

  1、 福建汇源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50100100129386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卫星

  经营范围:展览服务;出国展览;商务咨询;信息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 福耀工程玻璃(福建)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 册 号:350100100161716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福侨大厦八层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石乃珊

  经营范围:工程玻璃销售及售后服务,玻璃幕墙、铝门窗的设计、施工;中央空调设备安装、维修;广告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的代购代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 福建荟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 册 号:350100100181116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座23层C、D、E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卫星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4、 平潭鑫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50128100012207

  注册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里路25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施传亮

  经营范围:建材,装修材料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5、 福州至臻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50111100037251

  注册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8层第一、二间办公室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文怡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建筑业、贸易业、矿产业、能源业、工业、农业、酒店业、娱乐业、旅游业、教育业、金融业(不含证券、期货)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6、李贤伟

  性别:男

  住址:福州市仓山区观井路139号聚龙明珠聚宝楼607单元

  7、赵颖

  性别:女

  住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井店村98号世纪庄园1座103单元

  经核实,本公司与上述5名法人股东和2名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华汇小贷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平潭华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批准机关核定为准)。

  2、出资方式: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3、股东构成:

  本次拟设立的华汇小贷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共有8位发起人,具体出资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序号股东性质名 称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法人股东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60030%
法人股东福建汇源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120010%
法人股东福耀工程玻璃(福建)销售有限公司120010%
法人股东福建荟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20010%
法人股东平潭鑫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120010%
法人股东福州至臻投资有限公司120010%
自然人股东李贤伟120010%
自然人股东赵颖120010%

  四、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是符合国家当前“鼓励和引导民间健康投资进入银行业”的政策导向,适应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发展;二是可以为民间资本提供一条合理的出路,使民间融资正规化、可控化,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配置,满足平潭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利用区内建设快速发展、小贷市场需求规模不断增大的契机,为区内优质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为公司带来稳定和良好的投资收益;三是将小贷公司注册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有利于享受平潭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四是经过两年的探索,公司在典当行业已积累了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才队伍,并获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对小贷公司经营具有借鉴意义;五是小额贷款公司具有较强的成长性,正常经营三年后,有机会改制为村镇银行,这将更加有利于整合公司的金融资源,创造更大的价值。

  投资设立小贷公司的主要风险:

  1、目前小贷公司尚在筹备期,最终成立还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时正常经营三年后能否改制为村镇银行还受市场、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股东缴纳的资本金和小部分限制性银行借款进行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经营中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

  3、小贷公司主要面向的客户主要为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其资信状况复杂、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存在一定的资金回收风险;

  4、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其他市场风险、利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等。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作为主发起人,拟与其他5名法人股东和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平潭华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我们认为:1、本次对外投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在改善公司盈利结构的同时,又能释放一定社会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3、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应充分借鉴在典当业务方面积累的经营管理与风险控制经验,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600万元发起设立平潭华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2-087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12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2-083】号公告),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是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下午2∶50;

  现场召开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4.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5. 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收到利安达的函件通知,获悉为响应国家财政部、中国会计师协会的号召,本着优化整合、资源互补、做大做强的指导方针,利安达决定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合并后,公司原2012年度审计机构利安达珠海分所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及从业人员转到国富浩华,对外统一使用国富浩华的品牌,利安达珠海分所现有的人员不变,办公地点不变,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变。

  考虑利安达合并到国富浩华后,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不变,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同意变更国富浩华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6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亲临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或者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4.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佳熠、何乐

  联系电话:0591-87871990转 102、100

  传 真:0591-87383288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股东证明等。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有权□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请根据股东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未作选择的,应明确表示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否则视为该授权委托事项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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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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