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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2-03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2、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2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蒋纬球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共139人,代表股份数为101,492,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81,769,3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19,723,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通过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普天法尔胜光通信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法尔胜光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都回避表决,所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518549股) 同意14,761,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98%;反对6,499,0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2%;弃权2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1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刊载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居建平 张红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2月13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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