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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国电清新 公告编号:2012-044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2-12-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通知: 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7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该行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世纪地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26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88%)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为其与该行签署的《最高额授信合同》项下义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为9个月。以上两项股份质押已于2012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质权存续期自2012年12月13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止。 世纪地和原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1500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原质押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本公司260万股限售流通股因质押到期已分别于2012年10月23日及2012年11月6日解除质押。 截至2012年12月14日,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14,844万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世纪地和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3,707万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52%。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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