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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目录 2012-1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说明: 公司申请股票重新上市,应当按照以下申请文件目录向本所报送重新上市申请文件。其中,初次报送应当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在提交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前,应当按本所要求的份数补报申请文件。 本申请文件目录是对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核情况,本所可以要求公司和中介机构补充材料。公司如故不能提供某些材料的,应当向本所作出书面说明。 一、重新上市报告书及提示性公告 1-1 重新上市报告书 1-2 重新上市提示性公告 二、公司关于本次上市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2-1 公司重新上市申请书 2-2 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重新上市的决议 2-3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申请重新上市的决议 三、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文件 3-1 保荐机构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 3-1-1 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3-1-2 重新上市保荐书 3-2 会计师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 3-2-1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3-2-2 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3-2-3 最近一年内部控制报告 3-2-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3 律师关于重新上市的文件 3-3-1 法律意见书 3-3-2 律师工作报告 四、其他文件 4-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公司章程 4-3 公司前十大股东名册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身份证明文件 4-4 公司全部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应当最迟在披露重新上市提示公告前提交) 4-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说明 4-6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锁定等事宜的承诺函 4-7 公司全体董事关于重新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4-8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锁定、消除或者避免关联交易或者同业竞争等事宜的承诺函 4-9 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存在限售情形及限期情况说明(应当区分股改后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新增发行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他情形的限售股份等情形) 4-10 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为申请重新上市前6个月内新增发行股份的说明 4-11 保荐协议 4-12 重新上市环节涉及的批文、协议、合同等文件 4-13 本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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